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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 01:57:54 浏览:233 来源:自编
申请基本条件

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

2)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。

3)在申请之日前3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。

4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新办(初次)、延续的准予批准条件 :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
2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;

3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
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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